癌症新藥納健保,卻限縮3大門檻!醫:藥品給付「被迫瘦身」成常態
為滿足癌症病人用藥需求,近2年健保署力拼癌症新藥納入健保給付,今年迄今納入健保的品項數是去年的2倍之多;但在看似漂亮的數字下,卻隱藏了藥品給付「被迫瘦身」的隱憂,健保給付有條件限縮成為癌症治療現況事實。
自費醫療苦等不到健保給付
自費使用標靶藥物超過4年、花費超過新台幣700萬元的肺癌患者陳媽媽就是一例,其女兒指出,媽媽好不容易在今年初等到該項標靶藥被納入健保給付,原以為終於不用再自費,卻因為媽媽沒先化療,不符合健保設下的「經化療失敗」的給付條件,現在仍只能持續咬牙苦撐自費治療。
為此,癌症希望基金會主任蔡士敏表示,統計2019至2024年8月期間,納入健保給付新成分新藥項目共有48項,卻有高達67%的條件限縮限制,且未符合國際臨床指引,使自費醫療成為常態,這可能是導致台灣癌症存活率落後國家的原因之一。
新藥給付受限於3大門檻條件
蔡士敏說明,受限健保財政預算有限,新藥給付常受限於「限縮時間或療程」、「限制使用對象」、「不得並用或替換」等3大門檻。其中,血液相關的癌症共16項全部皆被限縮,肺癌的8項新藥中有50%以上被限縮,乳癌更有62.5%被限縮,讓癌友之新藥根本看得到卻吃不到。
蔡士敏進一步解釋,新藥給付限縮條件常見下列3種:
- 限縮時間或療程:限制給付時間,如乳癌標靶藥僅給付24個月,超過就須自費或中斷療程。
- 限制使用對象:例如晚期才能使用,未經化療失敗不能使用等。
- 不得並用或替換:如免疫治療無效,不得再申請標靶藥物的健保給付。
癌友只能自費苦撐或放棄治療
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胸腔外科醫師陳志毅表示,給付限縮對於「用藥有效」的病人,比起用藥無效的病人來說更為殘忍。他指出:「當病人受惠於健保給付有效且穩定控制病情,卻因僅給付2年,決定是否接續治療時有如生死之關,不知道該咬牙自費治療苦撐,還是中斷治療以保全家中經濟。」
陳志毅說:「在醫療行為上,健保限縮給付也讓醫師在為病人開立處方時綁手綁腳,例如有些標靶及免疫治療用藥,只限縮於晚期癌症。眼看著只有第1期或第2期癌症的病人,明明及早用藥治療一定有效,卻因不符給付對象條件而無法用藥,或是兩者不同機轉用藥有不得替換的限制。」
陳志毅形容,抗癌有如打仗一般,搶時間、搶武器都相當重要,但眼看著武器到位,卻不能運用最合適的戰略一併作戰。「只能眼睜睜看著病人惡化,或在用藥上大幅影響治療效果及存活率,實不符合健保提供病人最適切治療的初衷。」
台中榮總血液腫瘤科主任滕傑林表示,血液相關的癌症新藥健保給付共16項全部皆被限縮,雖能理解健保預算有限,必須妥協,但臨床上也看到許多病人只能自費咬牙苦撐或放棄治療,希望健保能改善給付條件,讓治療更接軌國際。
調查超過7成民眾願漲健保費
癌症希望基金會副執行長嚴必文表示,今年8月一項網路調查,蒐集1,225份民眾問卷回覆,結果顯示超過7成民眾認同調漲健保費以充足健保資源,應優先給付治療效果好的藥品,以及給付嚴重疾病如癌症的藥品。
每位癌症病人都在與時間賽跑,癌症希望基金會、台灣病友聯盟理事長吳鴻來,攜手臨床醫師、病友,趕在健保總額協商前夕,共同呼籲衛福部,應以貼近病人需求為原則,進行預算協商,參考國際前瞻性治療評估,兌現擴大新藥新醫療科技預算的承諾,突破用藥困境,爭取更多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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