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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 中央社

50至99人企業應訂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7月上路

勞動部今天說,7月1日起50至99人企業,若其懷孕或產後一年女性勞工有從事對母性健康有危害之虞工作,應由醫師評估風險並依結果調整工作措施,也應訂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根據現行「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規定,公司規模達一定人數以上的雇主,除必須對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的工作,採取危害評估、控制及分級管理措施,同時須找醫師對於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一年的女性勞工,進行評估建議,並採取工作調整或更換等健康保護措施。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配合臨場醫護人員下修到50至99人以上企業應聘用特約醫護,「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的企業適用門檻也從100人以上,下修到50至99人,法規從7月1日起上路。

張國明說,預估適用企業有近千家,考量有許多中小企業,也將開宣導會、輔導這些企業符合規定。

張國明也說,此規定將納入身心健康保護專案併同進行勞檢,若查獲違法,可處新台幣3萬至3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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