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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 中央社

護理師為還債求職成人頭帳戶 判刑6月慘賠千萬

謝姓護理師為還貸款,在網路應徵客服工作,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致7名被害人損失數千萬元,彰化地院近日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將她處6月刑期,另須賠3名被害人新台幣1098萬元。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謝姓女子擔任護理師12年,於去年在網路應徵母嬰用品客服工作,提供多張提款卡及密碼給對方,成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詐團成員再以假檢警佯稱監管帳戶、假投資及假冒親友借錢等方式,共向7名被害人詐得5000萬餘元。

被害人因察覺有異報案,警方循線查獲帳戶為謝姓女子所有。謝女於偵訊時供述,她有房貸、車貸及信貸約500萬元,每個月利息4萬餘元,已超過其薪水,因此她很需要錢,才會上網找工作。

謝女表示,對方稱為避免銀行察覺有大筆資金流入,才向她要多個帳戶轉帳,而她想說成功就能賺錢,不成功也沒關係,可以再找其他工作。

彰化地方法院指出,被告迫於經濟壓力,透過網路應徵工作,竟輕信陌生人話語,輕忽管理金融帳戶重要性,貿然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除讓詐團用來行騙外,也掩飾詐欺犯罪所得,增加被害人尋求救濟困難。

法官考量此案受騙人數多,匯入帳戶金額非常多,被告非擔任犯罪核心角色,犯後態度尚可等,依幫助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10萬元。

此外,已有3名被害人向謝姓女子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彰院指謝女共應給付這3名受害者109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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