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專欄】彰檢、法醫都必須有同理心
胡文琦/親民黨發言人
媒體報導,彰化芳苑鄉一處停車場在7月21日發生一起不幸林姓父女2人一氧化碳中毒的陳屍車中案件,其後,彰檢將7歲幼女的遺體解剖後,發還給女兒的母親,沒想到,其母日前在請化妝師清理女兒遺體、準備化妝入殮的「最後一程」時,卻赫然驚見其女的舌頭和咽喉通通都不見了,且身體還呈現綠色的詭異現象(疑似中毒),她要求檢察官應該「給個說法」。
其母表示,「我女兒已經走得不明不白,還讓她身體有缺陷的離去。我一定要為女兒討公道,把她的東西要回來」。對此離譜誇張的憾事,彰化地檢署在聞訊後則強調,「檢察官邱呂凱將於11日親自約談韓女進行說明」。據悉,韓女之前先向解剖的許姓法醫反映此事,法醫解釋舌頭是切片拿去化驗,還剩下的舌頭和咽喉等,「『可能』還在遺體的胸腔裡」云云。
此外,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則進一步表示,法醫依照專業SOP流程進行解剖、切片等,並採集體液、血液、尿液、胃內殘渣進行化驗,以了解相關受害人身前是否食入致命物或遭到下毒,咽喉和舌頭是採集重要部位,切片後會放回體內,但因時間緊迫,「難以進行細緻的修復、縫合等作業」。11日將請檢察官親自向家屬進行說明與解釋。
坦白說,彰檢與法醫「卸責撇清」的說法都無法讓人平靜信服,誠如其母質疑,愛女胸腔已經被縫合,此番難道又要再開胸膛一次翻找?她不想女兒再次受苦。一來,果若因專業判斷所需,法醫仍應清楚告知所有流程與做法,而不是讓家屬在整理大體時才傷心發現,罹難者竟沒咽喉與舌頭的讓親屬崩潰,法醫「可能合法但便宜行事」的解剖,顯見仍欠缺尊重往生者的謹慎與敬意。
其次,就在「東窗事發」後,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一席法醫依照專業SOP流程進行解剖切片,…,切片後會「放回體內」,但因時間緊迫,難以進行細緻的修復縫合等作業的「官僚說法」,則更讓人傻眼搖頭三嘆,果若往生者是自己摯愛的親人朋友,難道檢察官與法醫會容許、理解、接受「這種令人心碎不忍的結案手法」?準此,彰檢法醫必須有同理心的說清楚講明白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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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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