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野生動物而走】犬貓是否列課綱外來入侵種? 動保司、林保署、教育部這麼說
「2024為野生動物而走」活動10日在立法院旁舉行,吸引5000名民眾參加,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司長江文全亦到場演講。
此次遊行的訴求包含將犬貓列入課綱「外來入侵種」案例。江文全在台下回應記者詢問表示,「家居家養的動物,大概不會使用這個名詞」,稱處理遊蕩犬貓方式須為社會最大公約數,並指列入入侵種及加到課綱,是林保署與教育部的職權範圍。林保署則表示,就科學而言犬貓符合外來種條件,但如何認定外來種、入侵種和是否移除,尚需討論,並強調動保司才是主政單位。教育部則稱,校園遊蕩犬議題須妥善處理,遊蕩犬是否列為外來入侵種,會尊重權管機關農業部的決定。
動保司︰目前措施有一些初步效果
「2024為野生動物而走」主辦單位三大訴求包含:精進遊蕩犬貓管理與減量;精進生態熱區遊蕩犬隻管理計畫,並擴增辦理範圍;提升國民對野生動物保育與伴侶動物福祉之觀念,將犬貓列入課綱外來入侵種之案例。
遊行中,有短講嘉賓提出TNVR(誘捕 Trap、絕育 Neuter、注射疫苗 Vaccinate、放回原地 Return)無效,要求「恢復十二夜」、有條件下安樂死,以降低遊蕩犬貓數量。
活動總召、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研究生吳奕達指出,犬貓接受人類馴化,是已脫離自然的生物,在野外會造成生態額外負擔。他也表示,國內主要使用的TNR如要見效,絕育率須達八成以上且無任何新進犬貓,「幾乎不可能達成」。
江文全在台上演講時表示,遊蕩犬貓對野外環境造成的影響「是不可否認的」,但他要為第一線動保機關同仁說話,指同仁即使依法實施安樂死,都遭遇到「非常非常大阻力」,影響專業判斷,也造成收容所的認養機制沒辦法有效循環。
江文全續稱,台灣《動保法》於1998年才實施,「台灣社會動保的意識,用30年時間,去走西方所謂先進國家200年的路徑」,造成台灣社會對動保意識的理解及成熟度「非常多元」,對議題非常大分歧。
目前,各縣市府處理遊蕩犬貓的方式是「多管齊下、因地制宜」,江文全強調,都市、城鎮跟偏鄉處理方式不一樣,尤其是中南部農業縣地區對流浪犬的控制,「絕對不能用一步就可以解決。」他指政府要處理遊蕩犬貓的源頭控制,包括寵物登記、絕育、業者管理,「最大源頭還是在於飼主責任」;其次是法律與教育並行。
江文全在台下回應記者提問時則表示,農業部立場是尊重各方意見,以社會「最大公約數」方式推動相關工作,目前政府的措施「應該是有一些初步效果」,「如果我們現在不去做這些積極措施,按照科學上流浪犬的繁殖比例跟速度,數量遠會高於(現在)這些數量」,強調現在遊蕩犬數目「大概維持一個趨緩平穩的狀況」。
據了解,每兩年一次的遊蕩犬數量調查現正進行中,結果將在明(2025)年第一季公布;目前數據收集至2022年約16萬隻。
中研院台灣物種名錄將犬貓列為入侵種
根據中央研究院台灣生物多樣性機構建置的台灣物種名錄,2022年已將家犬、家貓於列為外來入侵種。上屆遊行總召李宗宸亦向《環境資訊中心》表示,貓已被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世界百大入侵種之一。
我國是否會將犬貓列為外來入侵種?江文全表示,外來入侵種是生態角度名詞,「對所謂的家居家養動物,大概我們不會使用這個名詞」,並質疑即使將犬貓列為外來入侵種,「就可以光明正大移除嗎?」
他反問記者,「列入入侵種是哪個單位的職權?」,要記者向農業部林保署及教育部詢問意見。他認為這是跨單位、跨領域的議題,但也指出,農業部目前並未向上述兩個單位提出任何建議。
林保署︰就科學而言犬貓符合外來種條件
林保署11日回應《環境資訊中心》詢問時指出,犬貓是人類引入台灣飼養,並非原生台灣的動物,如在野外建立族群,就科學而言已符合外來種條件。但犬為多數民眾之伴侶動物,且有動物保護法之保護及管理,是否認定為外來種或入侵種並參照其他外來入侵種移除方式處理,尚需進一步討論。
林保署強調,目前犬貓問題主政單位為動保司,至於需否納入國教課綱,尚需各界共同討論,必要時再與教育部進行跨部會溝通。
林保署又稱,動保司已啟動「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計畫」,並針對林保署與生物多樣性研究所提供包括石虎與遊蕩犬衝突熱點進行推動,捕捉到遊蕩犬隻不再回置生態熱區。林保署已責請地區分署規劃於生態熱區、轄管林班地、保安林、自然步道及森林遊樂區等設置禁止餵食動物告示牌,配合宣導特定區域禁止餵食動物或放置食源,也針對易受遊蕩犬貓威脅之瀕危物種,在保育行動計劃架構下實踐跨機關合作。
教育部:遊蕩犬是否列外來入侵種,尊重主管機關農業部決定
教育部回覆《環境資訊中心》稱,遊蕩犬是社會普遍問題,校園是教育場域,需兼顧動物福利、生命教育及校園安全安寧等面向,妥善處理校園遊蕩犬議題,至於遊蕩犬是否列為外來入侵種,會尊重主管機關農業部的決定。
教育部亦強調,2023年國教整體課程發展,在環境教育議題內的實質內涵已包含「動物保護、動物福祉」相關內容,現行課綱已有課程及教學實施空間。未來是否修訂課綱,將持續蒐集意見及諮詢,並配合法令規章及教育部政策,進行相關研究規劃之參考。
為野而走聯盟:不該避重就輕、只有口頭表態
「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於遊行隔天發出聲明,指江文全對教育與政策改變的態度冷淡,避談「飼主的定義」以及如何落實教育,避重就輕地掩蓋動保司是真正的權責機關。
聯盟呼籲動保司應重視學術觀點,對犬貓是否為外來入侵種應「持有正確資訊」;並釐清說明飼主定義,包括定期或定點餵食者為具有管領該動物之事實,依動保法定義應視為飼主;也要求全面檢討目前無效的管理,著手改善策略,「而非僅口頭表態」。
【第二屆野生動物遊行精彩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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