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開工建造6艘高緯度遠洋巡護船 首艘2026年交付
【今傳媒/記者蔡學民報導】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台船公司)於9月10日在高雄廠區舉行首艘「巡護十號」高緯度遠洋巡護船開工典禮。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與台船公司董事長黃正弘共同主持儀式。
此建造案包括6艘高緯度遠洋巡護船,預計於2031年完工。首艘將於2026年7月31日交付,之後每年交付一艘。這些船隻將用於提升高緯度地區遠洋巡護能量、強化海域執法實力及人道救援工作。
台船公司表示將全力以赴,確保按照合約期程完工並交付海巡署使用。此項目不僅展現了台灣造船業的實力,也將大幅提升海巡署的執法能力。
「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自107年正式啟動,台船公司總計承攬100噸級巡防救難艇15艘、1000噸級巡防艦6艘建造案、4000噸級巡防艦4艘統包採購案以及高緯度遠洋巡護船6艘設計建造統包案,100噸級巡防救難艇15艘已全數交付、1000噸巡防艦已交付2艘及4000噸級巡防艦已交付3艘,目前建造進度均符合工進。
新型高緯度遠洋巡護船噸位提升到3000噸排水量以上,長度100公尺以上、最大船寬16.5公尺、船深8公尺來計算,全船(含上構)採鋼質結構其滿載排水量約5000噸,除大幅提升其噸位、續航力外,船上執法武器從機槍升級為中科院研製的20機砲遙控砲塔外,並增加具備拖帶海巡署現役4000噸級同型艦的能力,以及模組化貨櫃設計,讓新型高緯度遠洋巡護船成為多功能船艦,除可執行遠洋巡護任務與承擔台美海巡聯合演訓重任外,更可支援東沙與太平島的油料物品運補工作。因此,除了可加強北太平洋、中西及南太平洋的巡護任務外,未來規劃巡護到南印度洋等遠洋公海漁業執法能量。
新型遠洋巡護船設計是多功能任務,雖後甲板無規劃直昇機落艦及輔助設施,但後甲板設計有吊桿,作為吊運放置兩個20 呎標準貨櫃進入船內,以及沿岸多功能艇,而標準貨櫃預計可放敦睦物資,如醫療物資、糧食。也可換成油水,其功能也可支援支援東沙與太平島的油料物品運補工作;亦可搭載水下救援任務相關、聲納測深探測儀及可搜索深度等級水下無人載具,配合各項救援任務。
本船採複合式推進系統,高速時,採用2部中速柴油主機驅動,最大船速18節以上,低速時,採用2部電動推進馬達,最大船速5節以上,保持航行時調性運用。本船船速12節巡航時,續航力不小於15,000浬,巡航距離大為提升且巡弋海域可以滿足於南、北緯0度至55度內安全航行,無需具備破冰能力,惟有根據招標文件,將低溫航行區域之條件納入設計規劃。
台船公司在本案規劃船型設計將採用節能劍艏及節能舵球,能提升惡劣海況之適航性能與減少碳排,應用自行研發之機艙延伸警報系統,可大幅提升現場整合效率,且其操控介面可客製化並延續船員操作習性;另裝備選用規劃配置岸電接電箱、環保冷媒,船殼水線下外板漆採用環保油漆,並規劃有泌水櫃、穢水櫃及處理設備。兩性友善環境配置女性艙房(包含船員及拘留人員),生活美學艙內裝潢以簡潔風格,船舶外觀以可代表海巡精神之配色為主,若機關有需求,亦可協助整合遠距醫療系統,以提供機關用船方便性。
本案新型高緯度遠洋巡護船其功能與艦船巡護系統性能均大幅超越現有遠洋巡護船,未來新型遠洋巡護船加入後,除可有效提升我國漁業巡護能量,落實國際漁業管理之規範,具體實踐打擊「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IUU)漁業行為,以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及保護我國漁民作業安全,為穩健推動國艦國造政策及捍衛國家主權,台船公司責無旁貸,做政府船艦產業本土化政策的重要推手。
(圖/ 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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