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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 中央社

立院審任用法增育孫假 翁曉玲吳思瑤陳培瑜激辯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所提,希望在公務人員任用法增訂「育孫假」的修法版本時,翁曉玲與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陳培瑜激辯,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裁示條文保留送協商,在場立委無異議,才結束這場唇槍舌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繼續併案審查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所提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以及翁曉玲所提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

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1條文規定,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機關核准,得留職停薪,並於原因消失後回職復薪。翁曉玲所提修法版本是增訂「育孫」2個字。

銓敘部所提書面報告說明,立委提案在任用法中增訂「育孫」留職停薪事由,銓敘部予以尊重,但「嬰」是指初生的幼兒,現行條文的「育嬰」留職停薪事由,已可同時含括養育子女及孫子女,似可無須另行修正,後續由銓敘部依立委提案說明,辦理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即可。

翁曉玲所提修法版本指出,鑒於少子化問題嚴重,政府應起帶頭作用,營造良好環境、積極鼓勵生育,因此她參考瑞典推出祖父母可申請留職停薪的「育孫假」政策,提出修法版本,盼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增加公務人員生育的意願等。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認為,他個人肯定翁曉玲的提案,但在立法技術上會有問題,除現在已有父母及祖父母都可以請育嬰假的規定,「育孫假本來就在育嬰假裡面」,如果要單獨列出來,立法體例很奇怪,且條文只寫育「孫」,「曾孫」會被排除,建議在立法技術上要從長計議。翁曉玲則說,都可以適用。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談及,明白翁曉玲的立意良善,但好的立法技巧不是這樣寫,是否可在立法說明中說明清楚,或加強跟公務員宣導等。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她知道翁曉玲是好意,但法條這樣寫很奇怪,也不會包含到曾孫,會變成反效果。翁曉玲回應,「你如果說我中文解讀有問題,我要說是你對於孫的概念太狹隘」。

陳培瑜認為翁曉玲的說法太荒謬,雙方吵了起來,翁曉玲多次說民進黨反對育孫假;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表示,這是好事沒有反對,請翁曉玲不要亂貼標籤,他們只是依法論法,她是怕寫錯(文字)會有反效果,條文怎麼修就保留再行討論。

吳宗憲見翁曉玲、陳培瑜、吳思瑤唇槍舌戰,宣布休息。恢復開會後,吳宗憲詢問在場立委保留該條文有無異議,在場立委均同意,因此保留,交黨團協商。

此外,李彥秀所提修法版本部分,經討論後,通過李彥秀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初審通過條文規定,派用人員派用條例廢止滿9年的翌日起,得分別於派用條例廢止滿9年之日任職隸屬的中央三級與所屬機關間,或隸屬的直轄市政府所屬一職機關與所屬機關間適用原派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繼續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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