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索討扶養費 2不孝兒寒冬載病母丟妹家門害身亡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雲林一對李姓兄弟平日負責照顧罹患糖尿病的80歲老母,但2人為了向妹妹索討母親扶養費,去年2月寒冬之際,從雲林開車到苗栗,將母親丟在妹妹家門口地板上,地上僅鋪著一條棉被,造成李母血糖飆高、高血壓等,翌日導致急性心肌梗塞死亡。事情曝光後,經苗栗地院審理,將2人依過失致死,各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母因罹患糖尿病,長期由住在雲林的李姓兄弟負責照顧,但2人認為妹妹也應該分擔扶養費,去年2月27日夜間10點多,兄弟2人開車從雲林將母親載到妹妹位在苗栗的住處,而當時室外溫度僅12至14度,2人竟只在妹妹住家門外地上鋪著一條棉被,然後將母親抬下車放到地上,還出言謾罵、羞辱母親。
當時有民眾直擊整個過程趕緊報案,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李母的血糖數值已經破表,建議兄弟2人將李母送醫,但李母表達不願意,最扯的是,兄弟2人也拒絕將母親送醫,醫護人員只好無奈離去。
孰料翌日下午2點許,李母被呼叫時無呈現任何反應,被送往醫院時已無呼吸心跳,最終因血糖飆至800mg/dL、高血壓等,導致急性心肌梗塞死亡。
檢方調查表示,兄弟2人在李母死前曾詢問她會不會冷,還餵食她喝牛奶,並非對她棄之不顧,難認2人基於遺棄或殺人故意,但在救護人員到場時仍不將母親送醫,依涉過失殺人罪起訴2人。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2兄弟雖疏於注意案發時的氣溫、環境與被害人狀況,導致李母死亡,然而李母在救護人員到場時,自己明確表達無需送醫,因此無法要求2人對李母的死亡負全責。
法官審酌2人平日照顧李母生活起居狀況,並無非得入監服刑矯正的需求,依犯過失致死罪,各處2人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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