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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 匯流新聞網

夫否認外遇 3小孩助母作證:「爸爸有叫阿姨來家裡煮飯」


夫否認外遇 3小孩助母作證:「爸爸有叫阿姨來家裡煮飯」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人妻(化名)小芬控訴,丈夫阿哲(化名)與女子小芳(化名)自2018年起就經常碰面、通話,並發生婚外情,因此對小芳提告求償60萬元,但小芳矢口否認,不過小芬的3名子女卻證稱,某一年過年期間,父親直接把小芳叫來家中煮飯,並且互動親密,法官最終判決小芳應賠償小芬15萬元。


小芬在判決中主張,小芳明知阿哲是有婦之夫,但仍自2018年起與阿哲約會,還親密出遊,顯然有不正常的交往關係,她直到2023年年底才知道丈夫與小芳的姦情,認為小芳的行為嚴重侵害到她的配偶權,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


小芳對此辯稱,她和阿哲只是朋友關係,沒有經常獨處或通話,雖然曾經一起出去玩,但都是和其他人一同出遊,當時有人起鬨,他們才會拍攝勾手的照片,2人並沒有不正常的交往關係。


但小芬的3名子女證稱指出,合照是他們在父親的手機相簿中看到並翻拍的,合照時間都在近5年內,他們還曾傳訊息與小芳對話,且某一年的農曆年間,父親提起小芳,還說要把小芳叫來家中煮飯,結果父親電話打過去,小芳就真的出現,後來父親和母親及小芳等人的家庭協商,也是他們3個小孩幫忙共同擬訂。


法官認為,從現有證據、證人證詞看來,小芳與阿哲確實有交往並共同出遊等行為,往來十分親密,的確侵害到小芬的配偶權。


至於合照的部分,法官表示,小芳沒有舉證證明合照是在他人起鬨下拍攝的,若真的只是友好表現,為何阿哲在其他照片中,都沒有和其他人勾手、攬肩拍照?法官最終未採信小芳說詞,並判她應賠償小芬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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