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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 匯流新聞網

前座艙長詐騙空姐吸金8億 牟孝儀二審重判9年6月


前座艙長詐騙空姐吸金8億 牟孝儀二審重判9年6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華航前座艙長牟孝儀與前妻陳學敏、友人盧育玫,以外匯、黃金投資買賣或代操的幌子詐騙多名空姐及投資人,非法吸金達8.1億,台北地方法院將牟判刑8年6月,陳女判刑8年,盧育玫判刑9年,案經上訴二審;高院今(18)日宣判,合議庭認牟孝儀嚴重破壞市場機制及金融秩序,危害社會安定,助長詐騙歪風,所生損害重大,改判徒刑9年6月;陳學敏改判7年6月;檢方上訴盧育玫量刑部分駁回。可上訴。


高院認定犯罪事實指出,牟孝儀原本是華航公司座艙長,與女性友人盧育玫自 103年10月間起至106年6月間止,向華航公司同事及輾轉認識之人,佯稱可取得較便宜之外幣、操作外匯、黃金等投資,取得高額獲利;牟孝儀的前妻陳學敏則自105年3月間起至106年6月間止,招攬其同學及友人,或在旁鼓吹慫恿繼續投資。致張姓等多位投資人均陷於錯誤而參與投資,牟孝儀合計非法吸金新台幣8億1354萬9500元,陳學敏則參與部分合計吸金4億6178萬元。


此外,牟孝儀另於106年初,向華航公司林姓同事佯稱可向廠商爭取優惠價格代 購電器,致林某陷於錯誤,於106年4月17日匯款44萬8000元至牟孝儀帳戶委託代購冷氣等,牟孝儀收款後轉匯予盧育玫挪為資金調度之用。


北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罪,判牟孝儀徒刑8年6月,詐欺取財罪部分無罪;陳學敏徒刑8年;盧育玫判刑9年。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判決認定牟孝儀、陳學敏非法吸金金額,以及宣告沒收、追徵之金額,均有未恰 。又牟孝儀詐欺林某部分,原審為無罪判決,亦欠允當。因此撤銷改判。


合議庭審酌,牟孝儀以詐欺手法誘騙約20位被害人出資,吸金規模高達8億多元,陳學敏參與其中4人之非法吸金部分,合計金額亦達4億6千多萬元,導致眾多被害人血本無歸,嚴重破壞市場機制及金融秩序,危害社會安定,助長詐騙歪風,所生損害重大。


雖投資款多數最後流向盧育玫,但是,投資人主要都是牟孝儀之同事或因同事關係而認識之人,而為牟孝儀所招攬,且相關投資條件之約定、收受款項、派發獲利、其他聯繫事宜等,亦係多由牟孝儀負責處理;暨牟孝儀及陳學敏均否認犯行, 迄未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損害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違反銀行法部分徒刑9年、詐欺取財罪,處徒刑8月,應執行有期徒9年6月;陳學敏改判7年6月。


至於檢察官上訴主張盧育玫量刑過輕,合議庭則認為,原判決量處盧育玫有期徒刑9年,已敘明其量刑根據,非無所本,檢察官上訴意旨均經原審加以審酌,因此駁回檢方上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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