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1 | 法務部
憲法法庭於今(11)日做成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販賣第一級毒品罪,一律以無期徒刑為最低法定刑,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要求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2年內,依本判決意旨修正之。本部對於判決結果敬表尊重,並將檢討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
上開判決揭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至修法完成前,法院審理觸犯販賣第一級毒品之罪而符合前揭情輕法重之個案,除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外,另得依本判決意旨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本部已轉知所屬檢察機關,促請注意於具體個案中考量是否依判決意旨提起上訴。
毒品是萬惡根源,衍生暴力、槍枝、幫派等治安問題,並影響國家安全及社會治安。我國對於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犯罪均採重罰之刑事政策,本部所屬檢察、調查機關將全力進行掃蕩,落實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守護國人健康及無毒家園。
本部就112年憲判字第13號宣告販賣第一級毒品罪違憲部分將儘速提出修正草案,以符合罪刑相當原則,並貫徹反毒政策
- 本部尊重憲法法庭判決,並依判決意旨於期限內完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
憲法法庭於今(11)日做成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販賣第一級毒品罪,一律以無期徒刑為最低法定刑,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要求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2年內,依本判決意旨修正之。本部對於判決結果敬表尊重,並將檢討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
- 本部已將憲法法庭判決轉知所屬檢察機關,於修法完成前依判決意旨辦理
上開判決揭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至修法完成前,法院審理觸犯販賣第一級毒品之罪而符合前揭情輕法重之個案,除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外,另得依本判決意旨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本部已轉知所屬檢察機關,促請注意於具體個案中考量是否依判決意旨提起上訴。
- 打擊毒品犯罪為當前重要刑事政策,本部所屬檢察、調查機關將持續嚴加查緝毒品犯罪,務求向上溯源,向下刨根
毒品是萬惡根源,衍生暴力、槍枝、幫派等治安問題,並影響國家安全及社會治安。我國對於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犯罪均採重罰之刑事政策,本部所屬檢察、調查機關將全力進行掃蕩,落實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守護國人健康及無毒家園。
- 新聞關鍵字: 行政院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
-
醫療暴力零容忍 臺南醫院舉辦「醫療暴力防治暨醫療法教育訓練課程」
(4 小時前) -
龍潭龍元宮建廟二百年慶典6/1登場 張善政:邀市民參與文化盛事
(4 小時前) -
桃市府社會局長親訪桃療院 關懷鼓勵美食工作坊學員
(4 小時前) -
彰縣曾受重金屬污染農地633公頃 首例求償1.1億整治費全數到帳
(5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