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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 台北市政府

113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特別預算113年度建設經費等,業於本(113)年1月31日下午3時55分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

113年度臺北市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112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特別預算113年度建設經費等,業於本(113)年1月31日下午3時55分經臺北市議會第14屆第3次臨時大會第4次會議審議通過,其審議結果如下:

一、113年度總預算案部分

(一)歲入原列1,842.29億元,審議結果計列1,920.48億元,淨增78.19億元,主要增(減)列項目如下:

1. 稅課收入增列財政局依財政部核定函調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56.75億元。

2. 補助及協助收入增列財政局依行政院及財政部核定函調整各類補助款21.67億元。

3. 規費收入減列財政局依交通部核定函調整汽車燃料使用費0.14億元。

4.稅課收入減列財政局依財政部核定函調整菸酒稅0.10億元。

(二)歲出原列1,908.09億元,審議結果計列1,907.12億元,刪減0.97億元,主要刪減項目如下:

1.公務人員訓練處建置沉浸式體驗場域整修工程0.02億元及新購沉浸式情境教室相關設備0.15億元。

2. 社會局辦理西園宿舍房地設置社區長者服務設施及兒少據點裝修費用等0.08億元。

3.交通管制工程處辦理號誌、標線、標誌、安全設施及限高架、手孔改善維護等維護費0.20億元(原列0.73億元)。

4.警察局支付錄影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0.19億元(原列5.51億元)

5. 觀光傳播局辦理「臺北最High新年城─跨年系列活動」企劃執行及行銷宣傳等相關業務0.03億元(原列0.33億元)。

(三)以上歲入歲出相抵計賸餘13.36億元,扣除債務還本78.74億元,合共尚須融資調度65.38億元,全數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予以彌平。

(四)另113年度歲出計列之1,907.12億元,雖較上年度增加132.22億元,惟主要係因應113年度公教人員調薪4%增加經費22.12億元,補助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增加32.42億元,辦理道路橋梁工程、公有建物與公共設施及相關物價調整等增加28.85億元,辦理老人健保費補助、發放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重陽節禮金、低收入戶生活扶助、生育獎勵金、兒童托育補助等增加16.77億元,市政府特別感謝市議會的支持及通過。又市議會亦如數通過第二預備金7.4億元,市政府未來將依相關規定核實撙節動支。

二、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部分(共31個特種基金)

(一)總收入(包括營業收入、業務收入、基金來源等)原列2,619.70億元,審議結果計列2,619.70億元,刪減25萬1,000元,主要係臺北市環境保護基金減列環保提撥收入22萬2,000元等所致。

(二)總支出(包括營業成本、營業費用、業務成本與費用、基金用途等)原列2,500.34億元,審議結果計列2,500.08億元,淨減0.26億元,主要係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減列外包費0.17億元、臺北市環境保護基金減列委外辦理垃圾焚化後底渣再利用處理費0.03億元等所致。

(三)以上收入支出相抵後,本期盈(賸)餘原列119.36億元,審議結果計列119.62億元,淨增0.26億元。

(四)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連同特別收入基金購建固定資產)部分原列345.97億元,審議結果計列345.72億元,刪減0.25億元,主要係臺北市住宅基金減列大安區黎元市場社會住宅0.23億元等所致。

三、112年度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部分

(一)歲入原列追加164.68億元、追減24.30億元,審議結果計列追加164.70億元、追減24.30億元,其中追加增列0.02億元,係中央補助市府之教師專案退休補助收入,依教育局實際退休人數核算增列所致。

(二)歲出原列追加112.10億元、追減1.04億元,審議結果,全數照案通過。

(三)以上歲入歲出相抵計賸餘29.34億元,以減少112年度總預算預計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方式處理。

四、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特別預算–113年度建設經費(逐年送審)部分

(一)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特別預算113年度建設經費原列67.77億元,審議結果計列67.77億元,刪減5萬7,000元。

(二)信義線東延段特別預算113年度建設經費原列30.12億元,審議結果計列30.12億元,刪減1,000元。

五、113年度市府許可設立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預算部分(共9個財團法人)

(一)總收入原列10.72億元,審議結果,全數照案通過。

(二)總支出原列10.40億元,審議結果,計列10.40億元,減列雜費等7萬2,000元。

六、113年度市府設立之行政法人預算部分(共2個行政法人)

(一)總收入原列10.33億元,審議結果,全數照案通過。

(二)總支出原列10.39億元,審議結果,全數照案通過。

臺北市政府除感謝臺北市議會在預算審議期間的辛勞與支持外,另將妥適運用通過之預算,於113年度賡續推動各項重要施政項目,例如捷運建設、社會住宅興建、市場改建及完善社會福利等工作,並如期如質地順利完成,使臺北市邁向成為跨世代移居永續、族群共融共好、逐夢圓夢、實現希望的國際城市(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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