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加強監督!公共場所經許可始可裝修施工,確保施工安全,杜絕災害
因應台中百貨公司氣爆事件,臺北市政府高度重視公共場所室內裝修安全,建築管理工程處處長虞積學特別提醒,所有百貨商場、餐廳、美食街、商圈、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在進行室內裝修工程前,務必依規定申請施工許可證,確保工程符合建築安全及消防防護規範,以避免類似事故發生,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依《建築法》及《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百貨公司、餐飲業、美食街等場所的室內裝修工程,須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施工許可證,並於核准後方可動工。未經申請擅自施工者,除限期改善外,依法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且可按次連續處罰,嚴重者將勒令停工。此外,依《消防法》相關規定,大型餐廳、美食街、百貨公司、KTV、戲院等一定規模以上場所,室內裝修施工前,須提出消防防護計畫,並經消防局核備,方取得施工許可證,業者於施工期間必須落實消防安全防護措施。
虞積學處長強調,室內裝修工程須完全依核准圖說施工,尤其涉及防火區劃、逃生通道、消防設備等部分,絕不可擅自變更或拆除,否則將嚴重影響安全。此外,場所安全管理人員、建築師、消防技師、工地主任等專業人員,皆須嚴格遵守建築與消防規範,若發現違規擅改防火區劃或消防設備,將依法究責。
為確保百貨公司逃生與避難安全,業者須依法規劃人流動線,確保有足夠且標示清晰的逃生出口,避免阻塞;同時,需設置緊急照明設備及指示標誌,確保在停電或煙霧瀰漫時仍能清楚辨識逃生方向。此外,防火區劃應符合規範,嚴禁擅自拆除防火門或堵塞安全通道,以確保緊急情況下人員能迅速、安全地撤離。
此次台中氣爆事件顯示可能與違規施工管理不當有關,市府呼籲百貨業者、商圈管理單位、餐飲業者、建築師、工程技師、消防安全人員務必遵守法規,在施工前完整申請並依圖施工,落實消防防護計畫,以避免公安事故發生。市府將持續透過聯合稽查、加強法令宣導及違規重罰,以強化施工安全管理,確保臺北市公共場所的安全環境,讓市民能安心消費、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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