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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 中央社

薩泰爾不服繳交娛樂稅額26萬元 興訟敗訴

由喜劇演員曾博恩創辦的薩泰爾娛樂公司,之前舉辦曾博恩3場演講活動,遭台北稅捐稽徵處核定應代繳娛樂稅額26萬7009元。公司不服興訟抗繳。法院今天判決駁回,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指出,薩泰爾娛樂公司分別於民國111年3月11、12日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3場公開售票的「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未依娛樂稅法規定於舉辦前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信義分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判決指出,信義分處發函請公司補辦娛樂稅代徵報繳手續及陳述意見。公司提出陳述意見並提供活動影片檔案光碟及售票明細表予信義分處。

信義分處認為活動是屬單口喜劇表演的娛樂活動,為娛樂稅法及台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規定的「技藝表演」,公司應代徵代納娛樂稅卻未依規定辦理。

課稅金額經台北稅捐稽徵處復查,決定更正為應代繳娛樂稅額26萬7009元,薩泰爾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今天認定,原處分原核定公司應繳納娛樂稅為28萬0166元,因不及扣抵已報繳營業稅部分,經復查決定才更正為26萬7009元,並無違誤。公司請求撤銷原處分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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