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
( --° / --° )
氣象
2025-04-21 | 中央社

提告恩師兄弟妹沒有繼承權 邱(王黎)寬敗訴確定

製作人邱(王黎)寬在恩師裴祥泉去世後,與裴男兄弟及妹妹3人有遺產爭議,邱女提告3人對裴祥泉有重大侮辱或虐待情事等,喪失繼承權。一、二審均判決邱(王黎)寬敗訴。最高法院駁回邱女上訴,全案確定。

邱(王黎)寬及裴祥泉友人楊智明提告主張,裴祥泉的妹妹裴祥麟及兄弟裴祥雲、裴祥風等3人與裴祥泉久未往來,裴祥泉於民國90年間生病後,裴祥麟假借探視索要財物,經裴祥泉要求離開,仍以探視名義滋擾裴祥泉,甚至於病房內抽煙、用力關門或以滿是穢物垃圾桶薰擾裴祥泉,對裴祥泉有重大的精神虐待或侮辱情事;裴祥雲、裴祥風對裴祥泉消極不為聞問,異常疏離冷漠。

邱女等人指出,裴祥泉於104年1月21日書立代筆遺囑,明確表示裴祥雲等3人不得繼承之意。依民法規定,裴祥雲等3人已喪失繼承權。

一、二審指出,裴祥泉生前不待見裴祥雲等3人,起因與3人對裴祥泉有無虐待或侮辱無關。再者,裴祥泉等兄弟姊妹4人均已年邁,各自有工作、家庭,彼此均未同住,3人單純未與裴祥泉積極往來,也與各自社經地位、現代社會的生活形態相符,難以認定對裴祥泉置若罔聞,未盡扶養義務。

一、二審認為,裴祥雲等3人於接獲通知後,均曾前往醫院探視裴祥泉,並非避而不見,難認裴祥雲等3人於裴祥泉往生前10餘年間消極與裴祥泉間感情疏離,即構成對裴祥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因此判決邱女等人敗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