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6 | 桃園電子報
桃園區有民眾開工日施放爆竹煙火,導致炮灰餘燼掉入水溝,引起火災。圖:翻攝自桃園市議員黃瓊慧Threads
兒童僅能施放升空、飛行、摔炮類以外之爆竹煙火,且要有大人陪同。圖: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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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放鞭炮害水溝竄火 桃園消防局將開罰
春節連假剛結束,全國各地皆陸續傳出與爆竹煙火相關火災案件,其中有施放爆竹煙火不慎引燃周遭可燃物、私自加工爆竹煙火引發爆炸,或施放完畢未將餘燼撲滅即丟棄導致垃圾桶起火等,桃園市消防局4日處理一起火警案,桃園區有民眾開工日施放爆竹煙火,導致炮灰餘燼掉入水溝,引起火災,火勢沿著下水道迅速延燒,所幸消防人員即時處置未造成災害及人員傷亡,因該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時未依其產品使用說明選擇周圍無可燃物之空曠處施放,事後經消防局以違反「桃園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處以罰鍰。
消防局長龔永信提醒,為維護公共安全及友善環境,請民眾年節施放爆竹煙火時請選擇有合格標示再施放,務必遵守外包裝上使用說明安全施放,不可朝人、車、建築物及可燃物施放,兒童僅能施放升空、飛行、摔炮類以外之爆竹煙火且要有大人陪同,且不可於禁止地點施放。
龔永信也說,民眾應遵守桃園是環境保護局公告管制時段,平日上午8時至晚間22時、年節或特殊節日為上午8時至凌晨2時才能放爆竹煙火,其餘時間禁止施放,並建議最好以電子音效來取代實體爆竹煙火。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開工放鞭炮害水溝竄火 桃園消防局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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