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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 | 中央社

經部修正千度以下可核發綠電憑證 最快明年元月上路

經濟部考量溫室氣體盤查、用電大戶義務申報、供應鏈綠電要求等,須提供購買綠電佐證,但並非都是千度為單位的整數綠電,標準局日前修正「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增訂可核發電量未滿1000度憑證的規定,最快明年1月上路。

企業綠電需求逐年升高,現行標準檢驗局核發再生能源憑證(T-REC)以1000度為一張,標準局日前修正「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增訂可核發電量未滿1000度憑證的規定。

官員解釋,主要是觀察到企業無論在進行環境部溫室氣體盤查、用電大戶義務申報,或是國際客戶對供應鏈綠電要求,皆須提供購買綠電佐證,但非所有企業都購買整數綠電,所以目前標準局都須於年底另外開立年度實際轉供度數證明給業者。

為對接國際憑證機構作法,並滿足企業需求,「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最快將在明年1月從核發「張數」改為「度數」,官網顯示方式也會調整,例如企業本月轉供2345度,目前只顯示2張,未來會變成2.345,單位為千度。

此次修正也建立分級管理機制,對象為1MW以下小型光電案場,協助企業提早取得綠電憑證。官員說明,若再生能源售電業有憑證移轉急迫需求,可先提自評報告,經標準局審查通過便可先進行憑證移轉,但仍應於3個月到半年(視案場規模)補提發電設備查核報告。

因應企業綠電需求提高,經濟部能源署2023年底開放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太陽光電第2、3型)所發綠電,可以銷售給再生能源售電業,被稱為「太陽光電案場三轉一鬆綁」,估約年增86億度電有望進入綠電市場交易。

根據標準局統計,「光電三轉一」鬆綁政策實施後,台灣再生能源憑證的核發數量呈現顯著增長,112年憑證核發數量為190萬8593張,113年憑證核發數量為315萬7269張(31.5億度),成長幅度超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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