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2 | 中央社
蔡瑞月舞蹈社營運案決標 基金會再拿下經營權
台北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委託經營管理案決標,已營運場館18年的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將繼續負責活化這座文化資產。基金會今天表示,將持續傳承並發揚蔡瑞月的精神。
台北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為市有財產,市府修復完工後,依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公開甄選,自民國95年起連續由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取得經營管理權至今。
由於3年委託關係將屆滿,市府日前重新辦理招標,再度由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得標。
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基金會與市府文化局已完成未來3年蔡瑞月舞蹈社營運的議約,將在2週內正式簽約。
基金會指出,經過雙方協調,委託經營管理行政契約中將註明,基金會可以成立紀念蔡瑞月發揚現代舞精神的舞蹈實驗教育學校或機構等,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第4項規定精神,提出「百年蔡瑞月:舞蹈、土地、愛」營運計畫。
基金會說,待契約屆滿時,此營運計畫將作為蔡瑞月舞蹈社經營模式的轉型參考,而文化局應提供必要行政協助。
基金會表示,這座古蹟未來將作為舞蹈實驗教育機構及國際舞蹈交流研究中心的籌備基地,持續傳承並發揚蔡瑞月關懷鄉土、人權的文化及藝術精神,同時持續推進實踐文資法第21條第4項「相互無償、平等合作」的經營模式。
台北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為市有財產,市府修復完工後,依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公開甄選,自民國95年起連續由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取得經營管理權至今。
由於3年委託關係將屆滿,市府日前重新辦理招標,再度由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得標。
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基金會與市府文化局已完成未來3年蔡瑞月舞蹈社營運的議約,將在2週內正式簽約。
基金會指出,經過雙方協調,委託經營管理行政契約中將註明,基金會可以成立紀念蔡瑞月發揚現代舞精神的舞蹈實驗教育學校或機構等,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第4項規定精神,提出「百年蔡瑞月:舞蹈、土地、愛」營運計畫。
基金會說,待契約屆滿時,此營運計畫將作為蔡瑞月舞蹈社經營模式的轉型參考,而文化局應提供必要行政協助。
基金會表示,這座古蹟未來將作為舞蹈實驗教育機構及國際舞蹈交流研究中心的籌備基地,持續傳承並發揚蔡瑞月關懷鄉土、人權的文化及藝術精神,同時持續推進實踐文資法第21條第4項「相互無償、平等合作」的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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