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7 | 周刊王
![日春翻版?高雄水果行爆「櫻桃切除腐爛處」繼續賣 衛生局出手了](https://news.pchome.com.tw/newsdata/living/crwant/20250217/73979446769370316009.jpg)
高雄有水果行被爆料,將櫻桃腐爛的地方切除繼續賣。(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二社)
日春翻版?高雄水果行爆「櫻桃切除腐爛處」繼續賣 衛生局出手了
![日春翻版?高雄水果行爆「櫻桃切除腐爛處」繼續賣 衛生局出手了](https://news.pchome.com.tw/newsdata/living/crwant/20250217/73979446769370316009.jpg)
[周刊王CTWANT] 日春木瓜牛奶被踢爆使用發霉的木瓜和過期的牛奶,沒想到高雄有知名水果行,涉嫌將櫻桃腐爛的地方切除後繼續販賣,宛如翻版,引發軒然大波。對此,高雄市衛生局今(17日)前往稽查,結果也曝光了。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指出,位於左營的一間大型水果行不老實,因為櫻桃明明爛掉,卻捨不得丟棄,而是把腐爛的地方切除,再整盒賣給客人,令人擔心有食安疑慮。
消息一出,引來網友砲轟,「太多黑心商人」、「這個真的太誇張了」、「奸商,奸商,無奸不成商」、「很木瓜牛奶的感覺」、「日春幫嗎?」
對此,衛生局前往該店稽查,業者澄清是將櫻桃「瑕疵」部分削除,再以促銷價販售,並非發霉腐爛,衛生局已抽驗部分櫻桃,檢視是否有違規情形。
衛生局說明,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販賣食品應具正常且合理可接受的性狀、風味及色澤,不能有衛生不良、品質不佳或製程品管不當所導致的變色、異常氣味或風味、異常凝結或沉澱、污染、肉眼可見霉斑、異物或蟲體、寄生蟲等情形。
違反上述者,衛生局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經命令限期改正,若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責令食品業者,食品應妥善保存並請務必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維護食安與市民健康,並建議民眾選購及存放食品應挑選採買新鮮、少量分次購買、保存儲放要先進先出、環境陰涼乾燥、貯存食材過期應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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