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33°
( 35° / 31° )
氣象
2025-06-18 | 周刊王

台南老翁要求子女扶養「直到他死」 3子女反控他惡行

台南老翁要求子女扶養「直到他死」 3子女反控他惡行
台南一名林姓老翁年邁無法工作,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向法院聲請邀請3名子女每人每月各付逾5千元扶養費,直到他去世;3名子女反控林姓老翁惡行,當初逼母親給10萬元才肯離婚,離婚後從未盡父親責任。(示意圖非當事人/photoAC)

[周刊王CTWANT] 台南有一名林姓老翁年事已高,又患有帕金森氏症,近年已經沒有工作能力,生活也陷入困境,他向法院聲請要求3名子女每月給扶養費,直到他逝世為止。對此,林姓老翁的3名子女反控他沒盡過父親責任,與母親離婚前還家暴,逼母親給他10萬元才肯簽字離婚。最終法院駁回林翁聲請,免除3名子女的扶養義務。

依判決書內容,林姓老翁主張自己罹患帕金森氏症無法工作,名下雖然有7輛汽車但都無法使用,沒有經濟價值賣不掉,他身上所剩的錢已無法維持生活,故想到與離婚妻子的3名子女,向法院聲請要求他們須依台南市政府公告114年度台南最低生活費15515元,由3人平均負擔,直到他逝世為止。

不過,林姓老翁的3名子女相當不滿,反控他與母親結婚後,對一家人生活開銷不聞不問,都是靠母親一肩扛起,過去他只要回家就會帶走值錢的東西,母親阻止還會被打罵;當母親受不了提出離婚,父親竟要求母親給10萬元才會簽字同意。在父母離婚後,他也從未探視和養育他們。

在3名子女指控下,林姓老翁並未提出爭辯,默認過去他的行為。而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根據3名子女收入和生活評估,無力支付林翁要求的扶養費,加上林姓老翁在3人成長過程從未履行父親義務,已駁回林姓老翁對子女的扶養費聲請,並免除子女對其扶養義務。全案可抗告。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延伸閱讀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生活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