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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 上報

大巨蛋辦演唱會有望 國土署:申請、審查後就可辦

大巨蛋辦演唱會有望 國土署:申請、審查後就可辦

台北大巨蛋能否舉辦演唱會受各界矚目,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張斯綱昨提案,請市府行文內政部函示確認,已一讀通過。對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表示,過去是北市府一直把建築物用途與活動綁在一起,其實只要透過相關防災規定,申請、審查後就可以舉辦演唱會。

大巨蛋過去因前市長柯文哲市府在使照29項註記,舉辦演唱會要符合建築技術規則127條導致卡關。藍營昨天提案,由北市府行文內政部函示確認能否解套,目前已一讀通過,24日將進入教育委員會討論,此案若順利送大會再討論,最快26日三讀通過。

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若市府最快7月初行文內政部獲肯,大巨蛋下半年應有望舉行演唱會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受訪時稱,部會目前還未收到北市府來文,不過,內政部2017年就曾對此事回文,建築物指定用途與活動性質並不一樣。

吳欣修指出,北市府過去把建築物用途與活動綁在一起,但內政部曾多次告訴北市府,要指定場地為體育場館或演藝廳,是地方政府建管單位權責,也需申請單位與建管單位共同協商,而依照指定用途,才會有後續的防災避難設施審查依據。

從先前經驗來看,諸如小巨蛋、台大體育館的建築用途都是體育場館,但只要透過演唱會相關防災規定,經申請、審查後都能舉辦演唱會。內政部會等北市府來文送達,看完全部內容後再做答覆。

吳欣修強調,演場會活動與設施場館的用途,在過去經驗中其實不用綁一起,這是很重要的前提概念。(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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