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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 自立晚報

「私密影片 也要封存30年」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日前爆出疑似性愛影片,其本人聲稱是中國介選、深偽影片,且立即向調查局報案。8日傳出調查局鑑定報告已經出爐,已經交給新北地檢署偵辦,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對外公開鑑定結果。

立院國民黨團9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民進黨政府口口聲聲說是中國介選,卻不願公布鑑定結果,拿不出中國介選的直接證據以昭公信。外界質疑,難道影片為真?怕影響民進黨選情而選擇隱瞞?一如高端合約封存30年?

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說,2023年9月27日,調查局長王俊立在立法院說,最慢48小時可鑑定出影片是否為深偽,且偽造影片可處7年有期徒刑,那麼現在檢調單位是看到當事人是民進黨立委,所以選擇性不公布?當民進黨總統候選人、民進黨主席賴清德說,相關的影片是中國介選,調查局的鑑定結果是否會打臉賴清德?那麼,賴清德是否涉及釋放假消息?檢調要不要辦?

李德維指出,法務部長蔡清祥、檢察總長邢泰釗都已經要求台北檢察署,遇到全國性重大假訊息,必須「立即澄清、迅速下架、溯源追查主嫌」,現在調查局不公布鑑定結果,這要如何證明是中國介選?賴清德說是中國介選,是不是假消息?當事人不同意公布鑑定結果,豈不令人匪夷所思?這是默認為真嗎?

李德維表示,五月天事件國安單位在經過這麼多天,有向國人公布真偽嗎?如果一昧釋放假訊息,指控所有不利民進黨候選人的訊息都是中國介選,把「中國介選」吃到飽?民進黨政府既不願公布鑑定結果,又稱是中國介選,又拿不出中國介選的直接證據,難道民進黨政府就是假訊息中心?呼籲民進黨政府,趕快公布鑑定結果,以昭公信!

副書記長王鴻薇說,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是外交國防委員會重量級委員,在選前流出的性愛影片和錄音檔,引起社會高度重視。事實上,調查局和刑事局針對所謂深偽影片鑑定,花費相當多預算建置,鑑定時間快則1天,慢則48小時可以完成。羅致政在1月2日向調查局報案,8日就有媒體批露,調查局的鑑定報告已經出爐,經辦公室向調查局去文詢問回覆,調查局證實已經完成影片鑑定,檢調報告已經轉交給新北地檢署偵辦。

王鴻薇指出,調查局以偵查不公開的規定,不能公布影片鑑定結果。但輿論對於調查局的說法譁然,質疑既然鑑定結果出來,且已經過一周時間,難道又要像高端疫苗合約一樣封存30年?為什麼在台灣有這麼多機密資料需要封存30年?

王鴻薇直言,在去年12月11日,法務部、高檢署針對大選會出現很多假訊息,做出重大決定,要求北檢黑金專組全天候值班外,若遇有全國性重大假訊息,立即依循「立即澄清、迅速下架、溯源追查主嫌」原則,分案偵辦以維護選舉公平。若按照法務部的指示、原則,羅致政影片、錄音檔還有什麼「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呢?

王鴻薇要請問法務部,到底要掩飾什麼?先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遭揭露疑似帶女人開房間的影片,刑事局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的要求下,公開鑑定結果。為什麼鄭文燦可以?羅致政不可以?羅致政是重要的外交國防委員會委員,如果沒有辦法證實影片和錄音檔是造假,那麼是否羅致政的個人手機和電腦已經遭到入侵,竊走相關資料並公開?這難道不是嚴重的國安問題?檢調單位當然有責任盡速公布鑑定結果。

藍委林為洲強調,民進黨立委羅致政遭網路揭露的性愛影片總共有7段,到今天為止,又有新的影片遭公開,總計有20段影片,還出現所謂的「道具篇」,不可否認的,這對羅致政的選情有相當大的影響。但令外界不解的,連調查局的調查結果都出來,羅致政卻不出來澄清,難免讓人起疑竇。

林為洲認為,檢調聲稱要當事人同意才能公布,所以無法公布鑑定結果。但現在變成鑑定調查結果出來,但羅致政不同意公布,為什麼不同意?外界在等待羅致政的說法。林為洲質疑,如果影片是深偽,這將對民進黨和羅致政的選情有重大影響,連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都跳出來幫羅致政背書,多次強調這是中共介選的深偽影片;既然如此,為何不願公布?這更讓國人合理懷疑,影片為真,所以不敢公布鑑定結果。

此外,疑似偷錄、外流41分鐘錄音檔案,內容充滿怪力亂神,包括羅致政邀蔡英文總統找風水師等,包括民進黨政府、羅致政在第一時間出面否認,直指是中共介選,這是深偽錄音檔。林為洲說,國家元首的聲音被深偽,難道不是重大的國安問題?有沒有國安疑慮?國安檢調單位不用調查並公布鑑定結果,以安民心嗎?

林為洲強調《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不是法律,是位階相當低的「辦法」,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一項第一款:「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蔡英文總統的聲音遭到深偽,算不算屬於國家安全?算不算社會矚目案件?

另外,《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一項第七款:「對於媒體查證、報導或網路社群傳述之內容與事實不符,影響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等重大權益或影響案件之偵查,認有澄清之必要。」林為洲說,調查局已經對疑似羅致政私密影片完成鑑定調查,且對羅致政的名譽有重大影響,難道不用適度公開,為當事人的名譽澄清?

林為洲提醒民進黨政府和檢調單位,不要再拿「偵查不公開」作為藉口,《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已經很清楚規範可適度公開偵查範圍,現在為什麼都不能公開?難道都是真的嗎?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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