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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 今日新聞

「找錢又碰食物」最重罰2億!黃暐瀚揭民怨

「找錢又碰食物」最重罰2億!黃暐瀚揭民怨
攤販若碰完錢又處理食物,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衛福部食藥署近期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針對市場攤商操作行為新增明確規定,「禁止先接觸現金、再直接徒手觸碰食品」,適用對象除了一般攤商、食品製造業之外,還包括外送行業,違規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對此,政治評論員黃暐瀚表示,是變麻煩了,但更乾淨了,應該支持。

黃暐瀚指出,未來小吃攤、餐廳從業人員不得碰完錢又處理食物,外送食品須完整包覆,外送人員不可吃檳榔、抽菸、吃口香糖,工讀生在內的新進人員須經食安教育,違者罰6萬到2億元,會先勸導,限期改善,不會立即開罰。

黃暐瀚續指,有小吃攤業者抱怨,如果只有一個人的攤商,怎麼可能不碰錢,難道是要多請一位收銀人員?成本增加太多,吃不消。他進一步提到,其實,台灣很多早餐店,早就已經建立「顧客自己找錢」的默契,零錢盒放在桌上,客人自己給錢,自己找錢,早餐店老闆專心料理食物,不用碰錢。又或者現在很多夜市攤販,都已經使用「行動支付」,消費者邊掃邊買、邊走邊吃,也很愜意。

最後,黃暐瀚也強調,確實台灣是「零錢貨幣」使用頻率不低的國家,但不能因為這樣,就不想辦法禁絕「碰食物就不碰錢」的原則,「是變麻煩了,但更乾淨了,應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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