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地政局抓炒房 14宗建案實豋申報不實
文/住展雜誌
受惠於南科效應,台南近年房價有感上漲,房市交易暢旺,南市地政局接獲南區國稅局移送多起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取得成本」與「申報實價登錄交易總價」不符的案件,初步統計疑義案有167件,涉及14個建案。地政局表示,全案深入調查中,同時提醒,交易金額申報不實除罰鍰外,還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地政局表示,受理移送的疑義案件共167件,涉及14個建案。經初步查核,扣除其中44件取消裝潢設備款或工程找補之外,部分建案將代收款項計入總價後再折讓扣除,或無理由協議折讓,共123件,影響申報資料的正確性。
高報實豋價額 3大原因
不動產交易價格「高報」情形時有所聞,買賣雙方蓄意墊高實價登錄申報價額,造成申報不實的情形,原因不外乎藉此取得高額貸款,為將來售屋時房地合一稅節稅做準備,或藉機哄抬價格。
地政局長陳淑美說明,折讓單是買賣契約的一部分,買賣雙方應該根據完整契約內容,確實申報折讓後的實際交易金額,如果以折讓前的高價進行申報,屬於價格不實,除了依照規定可處3萬至15萬元行政罰鍰,且可能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複違規者 加重處罰
為確保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正確性,杜絕實價登錄與仲介廣告的重複違規現象,台南市政府地政局修訂最新裁罰基準,今年10月1日起正式上路。新制加重處罰重複違規者,違規次數越多,處罰越重,且依據不同類型的違規事件訂定裁罰基準。
地政局舉「逾期申報預售屋成交資訊」為例,不論是建商自售或代銷業者銷售的預售屋,都必須在買賣簽約後30日內申報成交案件資訊,10月1日新制實施後,業者若逾期申報,首件違規案件將罰3萬元;若2年內再次違法,每次加罰2萬元,單次罰鍰總額最高可達15萬元。
此外,同步增訂違法轉讓契約的裁罰基準,首次違規者將處5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未改正者每次加罰100萬元,最高可達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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