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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 優傳媒

蘇煥智維新觀點》重啟特偵組是肅貪的關鍵嗎?

蘇煥智維新觀點》重啟特偵組是肅貪的關鍵嗎?

反黑金肅貪,重點其實並不在是否恢復特偵組。重點應該在於:「建立一個可以受人民監督/選擇的法官及檢察官的獨立的任命制度,以確保司法獨立及司法行政中立。」(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總統大選剩下不到40天,針對民進黨全面執政後政府部門貪腐惡化,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主張上任後立即恢復特偵組。而執政的民進黨及賴清德則反對恢復,並宣稱建立「清廉政治文化」比較重要。至於民眾黨也是不支持恢復特偵組,不過反對理由則認為要看法務部長及檢察總長的任期,立論有些奇怪。

台灣的特偵組是民進黨扁政府時代於2007年4月2日成立。馬政府予以延續,但因2013年9月6日檢察總長黃世銘因針辦王金平、柯建銘涉及司法關說案;及涉及監聽立法院電話總機,檢察總長黃世銘於2014年3月21日第一審被判刑1年2月,4月3日提出辭職。第二審於2015年2月2日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2016年大選再度政黨輪替後,民進黨取得完全執政,乃以特偵組容易成為政爭工具,擔心成為執政黨的東廠,乃於2017年1月1日正式廢除特偵組。

特偵組雖然有執政黨打手之譏,容易淪為政爭的工具,也容易有濫權侵害人權之虞。不過依這8年民進黨完全執政的經驗來看,的確是貪腐、黑金、政治幫派化,惡化的程度非常快速。其關鍵的原因在於特偵组雖仍受到執政黨顏色影響,但至少仍可以辦一些較大的官。但廢掉特偵組後則連辦較大的官的機會都更少。

其實台灣的肅貪組織是很多,例如有(調查局、廉政署、政風單位、地方法院檢察署肅貪組)反而是疊床架屋,而且官官相護,效果不彰。所以廢掉特偵組,的確火力少了許多。三位總統候選人對重設特偵組的主張,的確是侯友宜較積極。

不過侯友宜重設特偵組的主張,其實也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因為根本的問題在於檢察官的任命、升遷、考核權、獎懲完全受制於法官法第90條檢察官人事審委員會。而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共有委員17人,其成員包括法務部長指派4人,檢察總長及其指派的代表3人,其中九人由檢察官互選之代表。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則由法務部部長指派具法官、檢察官身分之次長為主任委員。所以基本上是由檢察官行政體系所主導,也是法務部長及執政黨所主導。而且過去這七年多擔任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的人選推測應該就是民進黨英系大老陳明文的律師蔡碧仲。所以由執政黨派系控制檢察官的人事升遷,這樣的檢察官人事體制能夠期待檢察官敢去辦執政黨的大官嗎?

至於法官的升遷則依法官法第4條規定設置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共27人,1、司法院為當然委員並可指定11位委員,並兼任主席。2、法官互選出12人。另外3、學者專家3人。基本上法官的任命、升遷、獎懲也是由司法院長及執政黨主導的格局。所以人民與政府的訴訟,依行政法院為例人民勝訴的比例祇有約10%左右。

所以反黑金肅貪,重點其實並不在是否恢復特偵組。重點應該在於:「建立一個可以受人民監督/選擇的法官及檢察官的獨立的任命制度,以確保司法獨立及司法行政中立。」所以我們台灣維新(政黨)具體的司法改革肅貪的主張如下:

1、檢察長民選比重設特偵組更有助於肅貪: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及高檢署檢察長,應該採取任期制,而且由檢察署轄區選民直接民選。如此一定比重設特偵組更有助於肅貪。

2、法官終身職不符國際常規,應推動修憲改為任期制,而且期滿應經國民投票審議通過,以陶汰恐龍法官。

3、法官、檢察官的人事審議委員會,應該建立多元獨立的任命委員會,並仿效德國制度,應經議會絕對多數(2/3、3/4)通過。

肅貪是否應重啟特偵組?三位總統候選人的意見顯然沒有看清楚問題的根源;台灣司法不獨立、根源於法官檢察官人事任命升遷不獨立。就算成立特偵組,也是受到執政黨的控制,而無法真正獨立。恐龍法官無法淘汰,根源在於法官終身制,而且一試定終身,才是問題的癥結。法官、檢察官改為任期制,其人事任命制度應該比照全世界多元獨立的提名委員會,並應該民意機關審議通過。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蘇煥智維新觀點》重啟特偵組是肅貪的關鍵嗎?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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