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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 台北市政府

113年全中運完賽裁判費已全數撥款 教育局持續督請市大加速行政作業確保裁判權益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教育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許巧華科長 0912-206-482

新聞聯絡: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3年4月10日】

【主題:113年全中運完賽裁判費已全數撥款 教育局持續督請市大加速行政作業確保裁判權益】

【臺北報導】「113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由臺北市承辦,訂於113年4月20日至4月25日辦理,執行委員會依權責及工作職掌劃分,成立6部26組,其中競賽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各項業務包含競賽組、紀錄組、裁判組、運動藥管制組、運動防護组、資訊組等。為爭取時效,由北市大先行墊支競賽部所需工作經費,俾該校支應賽事期間(含籌備期)裁判長、裁判、專家學者參與各類會議出席費、住宿費、交通費、裁判費、誤餐費及雜支等,以利賽事順利進行。


全中運桌球、羽球、網球、軟網及木球等5種競賽於3月1日至3月15日之間先行辦理資格賽,裁判人數計有316人,應發裁判相關費用(含裁判費、會議出席費、住宿費及交通費等)合計約554萬元。該校依審計原則,需於比賽時收集核銷資料如車票、住宿憑證等,再依據各項標準逐一查核,有疏誤項目需分別再向裁判或旅宿業者分別更換憑證,進而影響同一批費用核銷。全中運資格賽各項經費至4月9日均已陸續完成出帳作業,預估近日將陸續到帳。教育局為加速核撥進度,已請市大務必先行撥付裁判費及裁判出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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